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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經費支付的文件:由申請人之親屬負擔留學費用時

 1、經費負擔書(各校表格不同):即支弁書,由負擔人親自填寫,簽名並蓋章。

 2、負擔人之銀行存款證明書(100萬以上):實際上80~100萬元即可。

辦理「銀行存款證明書」的注意事項:

*任何一間國內銀行皆可辦理。

*郵局開立的存款證明亦可。

*為一現場申請、現場核發的證明書。

*存款證明辦竣後,即可自由使用該戶頭存款,並無「不能提領」的問題存在。

必須同一個戶頭有80萬以上的存款證明。雖然也有「至多不超過兩間銀行」的說法,但仍是以一間銀行辦理比較保險。

*舉例來說,這個星期五先將80萬存入A銀行,等下星期一到A銀行申請「存款證明書」,之後即可自由使用該戶頭存款。(倘若是這個星期一將80萬存入A銀行,則需等到星期二才能開立存款證明書,應該不可以在「同一天」中存錢、開證明、之後馬上將錢提領走,否則在這間銀行存款期限不滿一天,不免讓人質疑,但這純屬我個人推測。)

*此項證明僅是提供日方學校查證使用:第一、是為了防止你「以留學的名義,行工作之實」;第二、則是證明「你擁有足夠金錢、能力到日本留。」

3、負擔人之在職證明書或薪資證明書正本

4、戶籍謄本(申請者與經費負擔者需在同一個戶籍裡) :最好準備兩份,以備不時之需。

5、負擔人與申請人之親屬關係說明書(留學中心指導書寫)

6、負擔人若為公司負責人時,則須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

7、負擔人印章(不重要之印章,請親自帶來,當日即可取回):木頭章即可。

8、扣繳憑單:若是預定96年4月留日,則在95年11月底前完成報名手續。如此一來,負擔人需出示94年的稅單。

*若稅單遺失,可至當地國稅局申請補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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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rm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